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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华岭教授被评为第四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发布日期:2015-12-16    发布单位: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公布第四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鲁学位〔20158号),我校宋华岭教授被授予第四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根据《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该称号是我省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省内最高荣誉。本次评选经过单位推荐、信息审核、社会公示等环节,全省共有97名教授被评为第四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作者:周彤  编辑:王雁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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