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下发《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鲁教会学字【2018】25号,我校财务处荣获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孙莉和尹静薇同志被评为学会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校财务紧紧围绕主管部门和会计学会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课题研究,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广泛宣传财经法规;通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会计学会的充分肯定,在省级层面展示学校积极向上的发展态势。
(作者:卜萍 编辑:周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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