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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青岛大学合作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
发布日期:2012-07-02    发布单位:公共管理学院    浏览次数:

629下午,在公共管理学院会议室,青岛大学与山东工商学院合作培养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正式启动。青岛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办、教育中心副主任朴贞子教授与我校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傅志明教授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同时向傅志明教授、于秀琴教授、林明鲜教授颁发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聘书。

青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4年批准设立。主要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青岛大学MPA中心师资力量雄厚,中心还聘请了李肇星、张康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鲍静(《中国行政管理》主编)、薄贵利(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等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青岛大学MPA教育现设有政府管理、城市经济与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和司法行政管理等专业方向,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烟台地区学员考取MPA在职研究生的需求。

聘任仪式结束后,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专家与我校相关人员就公共管理硕士(MPA)在我校的培养方向和重点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作者:吴波    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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