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商要闻 >> 正文
法学院获烟台东山社区第三届合唱艺术节“魅力彩虹杯”风采奖
发布日期:2008-11-14    发布单位:法学院    浏览次数:

1113晚,法学院学生合唱队作为参赛队应邀参加烟台东山社区“魅力彩虹杯”第三届合唱艺术节。此次艺术节主题为“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由东山街道办事处主办,共有十支队伍参赛。法学院于2004年在东山社区街道办事处正式建立就业实践基地,20042008四年中法学院共有四百余名学生在东山社区街道办事处开展了“12.4普法宣传、志愿服务进社区、日常法律服务咨询、参赛合唱艺术节等活动。

晚上730分,艺术节正式拉开帷幕。法学院代表队作为第二支队伍正式登台亮相。《爱我中华》与《打起手鼓唱起歌》的精彩演唱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最后,经过评委的评议,法学院代表队荣获东山社区第三届合唱艺术节“魅力彩虹杯”风采奖。(作者:董艳    编辑:李红)

关闭

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邮编:264005  电话:0535-6904023 招生电话:6903560
鲁ICP备0502531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231号